CRC兒權講堂 善牧執行長朱玉貴運用實例 說明兒童虐待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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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龔怡芳/採訪報導】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於1989年由聯合國通過設立,我國則在2014年開始實行。保障對象為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確立兒童少年是權利的主體,應與成人一樣享有與生俱來的人權,包括:醫療、教育、受保護以及獲得平等發展機會的權利。

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及花蓮縣政府指導,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我的CRC時代,花蓮兒權Hub推動中心』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與提升兒少參與公共事務計畫」舉行第二場線上講座,並由花蓮善牧中心朱玉貴執行長主持,以實際個案帶領學員們研討兒童虐待的現況。

講座以兒童四大基本權利「生存及發展權」為概念,每一名兒童享有基本的生存權利不受到任何形式的虐待、疏忽照顧和剝削,討論面對兒童虐待個案,如何維持個案與原生家庭情感上的連結,透過正向經驗翻轉個案過往的創傷,並協助個案找到自己的優勢與希望。

朱玉貴執行長於善牧中心服務多年,在社福領域之中不斷進修,以自已豐富的實務經驗講述CRC概論、原則性條文與經驗分享,針對目睹兒虐之個案,從事教育工作領域之學員們該如何適切應對,協助其逐步復原,並帶領其與現實生活接軌。

參與課程的學員透過線上視訊方式,十分熱烈與講師進行討論,並分享自身在工作職場上所面臨的問題,從中看見大家對於兒童人權重視,共同營造花蓮成為友善人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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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 日 (星期三) 農曆三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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