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菊島新春宣導 移民法新制「龍」吼哩哉
為營造優質友善移民環境及強化人流安全管理,「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12年6月28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共修正63條條文,移民署澎湖縣服務站於農曆春節前啟動行動服務列車,走訪轄內各新住民協會及澎湖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將最新的法令規定帶給協會成員,使新住民更瞭解修法內容,讓新規定「龍」吼哩哉。
服務站同仁前往蓮鄉新住民家庭關懷協會、亞洲新住民女性關懷協會、海峽兩岸同鄉關懷協會及澎湖縣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向新住民宣導最新的修法資訊,包括強化婚姻移民的家庭團聚權、鬆綁停居留規定,及修訂「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等15項配套子法等。此外,也提醒本次修法也增訂處罰不法態樣及提高罰則,逾期者提高罰鍰加重為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並延長禁止入國期間至7年,其中有利民眾居留權益部分,優先於今(113)年1月1日實施,而處罰及收容等規定,將於3月1日施行。如果想瞭解詳細法令規定,可於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或來電澎湖縣服務站(06-9264545)洽詢。
澎湖縣服務站站主任邱國志表示,因本次修法影響範圍較大,為確保新住民充分瞭解修法內容,期望新住民協會能成為宣導的種子,將最新法令規定傳遞給更多新住民朋友;另適逢農曆年節,非洲豬瘟仍持續蔓延,因此不免俗的要提醒大家,請勿從國外自行攜帶、或以郵包、快遞寄送肉製品來臺,避免違反規定受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