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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再出發-9月1日起開始受理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65歲不再是退休的代名詞!現代人的壽命延長、越活越健康,勞動產能將不再受限於年紀。以往勞工屆滿65歲便退出職場,但如今雇主們面對經驗豐富、技能專精的屆退勞工,將他們續留公司或許是更明智的選擇!留任屆滿65歲的勞工除了對公司有所助益,還可以申請勞動部「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勞動部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表示,事業單位內若有即將於112年間屆滿65歲的員工(即47年次出生的員工),且雇主有意願將這群屆齡員工於年滿65歲後繼續留用,就可於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向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所屬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繼續僱用計畫的申請。計畫通過並達到繼續僱用標準,可以補助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或每小時70元至80元之繼續僱用經費補助,最長補助18個月。
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長郭耿華表示,繼續僱用計畫自109年起推動迄今,分署轄區內已受理157家廠商提出計畫申請,留任屆齡員工人數達395名,可見雇主對於高齡員工勞動價值之重視與肯定。
有意願申請112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之事業單位,請逕洽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所屬銀髮人才資源中心(07-7252566轉103)、人才資源發展中心(07-6220253轉317)、屏東就業中心(08-7559955轉228)、潮州就業中心(08-7882214轉213)、臺東就業中心(089-357126轉303)及澎湖就業中心(06-9271207轉17)。